“臭味相投”源于《左传·襄公八年》:“今譬于草木,寡君在君,君之臭味也。”经过发展变化,常用作比喻双方志趣契合。
说起嗅觉、气味,中医学有五臭理论,认为五臭具有五行属性,分别为心应焦、肝应臊、脾应香、肺应腥、肾应腐。
五臭理论指导着医师的诊断和用药治病。中医认为“有诸内必形于诸外”,人体脏腑气血运行失常,可以引起舌象、脉象等变化,还可以产生口腔、身躯、排泄物等气味异常。如《形色外诊简摩》曰:“小便臊甚者,心与膀胱热盛也。”《太素心要》曰:“凡脾部脉,若来虚而涩者,乃腥膻物所伤。”指出可以通过脉象和气味等变化诊断疾病。
在中药药性上,《本经逢原》曰:“鲍鱼腥秽可淡曝,而不可著盐,干则形如块肉,专取腥秽以涤一切瘀积,同气相感也。”认为鲍鱼腥秽之气能与瘀积相感应,有助于治疗血瘀等病证。又如《本经逢原》中提到“鱼腥草”:“治咽喉乳鹅,捣取自然汁灌吐顽痰殊效。”鱼腥草气腥,属金,痰亦为腥臭,故中医认为鱼腥草具有导痰浊外出之功,常用以治疗肺热、痰热壅肺等病证。
2020年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》中载有腥气或臭味的动物药多达30种,占动物药总和大约58%。然而,腥臭味道太过也有可能导致患者出现恶心、呕吐等情况,影响服药。因此常采用酒制或醋制等炮制方式,以达矫味效果。
值得注意的是,在不少病后、服药禁忌上,常提及忌腥膻、煎炸之品,如《外科证治全书》所载:“鸡、鹅、虾、蟹,海味腥膻之属,俱能动风发痒,患疮疥者忌之。”可见,病后必须注意饮食,以防发生变证。(黄鸿昊 暨南大学中医学院)